原标题:观点催交物业费要讲法治守底线
业主欠交物业费,物业公司就可以阻碍其使用门禁系统吗?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因业主欠交物业费而被物业停用门禁卡的案件。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虽欠交物业费,但对门禁系统仍有权使用。经承办法官依法释明后,物业公司恢复了张某对门禁系统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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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张某发现其因欠交物业费,被物业禁止使用所住单元电梯及门禁系统。在与物业公司交涉无果后,张某诉至法院,要求物业公司恢复其对电梯及门禁系统的使用。
现实生活中,物业与业主的纠纷多数是因为欠交物业费而引发的。不管责任在谁,物业公司都有“自己的一套办法”:要么禁止使用门禁卡,要么就断水断电,要么就禁止将汽车开进小区的停车位。但这些所谓的办法其实已经侵犯了业主的正当权益。
物业公司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是不能践踏业主的权益,不能践踏法律的尊严。要知道,矛盾需要化解,激化矛盾并不能解决问题,只会让问题越来越不好处理。
我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这是一条底线规定。正如这起纠纷案件,法院审理后认为,物业公司已按约提供物业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须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而物业公司应当与欠费业主理性沟通,或循司法途径解决,不应以不给业主激活门禁卡使其不能正常进入单元门、不能正常使用电梯门禁系统等影响业主正常生活的方式催交物业费。
建立和谐关系,需要物业公司和小区业主都敬畏法律。
——郭元鹏
(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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