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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野车“越野”时出事故 保险公司能否拒赔? 环球即时看

新闻来源:半两财经 更新时间:2023-04-13 18:25:12

近年来,越野游玩备受一众车友的推崇,但如果驾驶越野车在越野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车辆损失,是否属于机动车损失保险赔付的范围呢?保险公司又能否拒赔?4月13日,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公布了这样一起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件的判决结果。

案情显示,2021年中秋节假日期间,王先生参加了车友组织的户外露营活动。但自驾小型越野车至安徽省黄山市新明乡内浮溪组时,他的越野车陷入积水中熄火,造成车辆损坏。经当地交警认定,王先生负事故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王先生联系拖车施救车辆,并支付了修理费、拖车费等。此前,王先生为爱车投保了家用车机动车商业保险。车辆出险后,王先生数次与保险公司协商理赔,却始终无法就赔偿金额等达成一致,于是王先生将保险公司诉至上海虹口法院,要求保险公司赔偿车辆维修费、拖车费共计17余万元。


(资料图片)

保险公司辩称,机动车损失保险的保险范围是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造成的被保险人机动车直接损失,本案事故不属于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因而不属于机动车损失保险范围,保险公司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从现场照片来看,事故地点并非正常道路,肉眼可见水位已经较深,明显不适合驾车驶入,王先生坚持驶入导致车辆半个车身浸入水中,因此王先生对于此次事故存在故意或过于自信的间接故意,交通事故认定书也记载,王先生是观察不细导致车辆陷入水中。

对此,王先生补充称,事故地点位于黄山景区露营地附近。事发前一日,自己曾驾车正常驶过事故地点,之后由于下雨导致事故地点出现积水。事发当日,自己的车辆过水之前,参加露营活动的其他车友曾下水量过积水深浅,且同行的数辆越野车均顺利驶过积水处,自己才跟着驾车驶入积水中,没想到却发生事故。因此车损是意外事故造成。

审理中,一起参加露营活动的证人刘先生向法庭陈述,这次中秋节活动是喜欢露营的车友自发组织,考虑到乡间道路会磕碰底盘较低的车辆,所以要求参加者所驾驶车辆必须为SUV及以上车型,王先生驾驶的是一辆绿色牧马人越野车,不仅符合而且高于活动要求。事故发生时,自己驾驶的越野车先行通过了事故地点,王先生紧跟其后,后来见其没跟上,刘先生回头查看,发现王先生的车子停在水洼中不动了。当日参加活动的车队中只有王先生的车子陷入积水中,应该是他走在车队后面,积水下的土层出现松动,这才导致车辆陷入。

上海虹口法院经审理认为,王先生作为被保险人有权要求保险公司就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事故发生于王先生参加露营活动期间,且参加活动车辆均为越野车型,本身具备应对复杂路况、具备较高通过性的条件,王先生也不是独行,是跟随在正常驶过积水的车辆之后,事故发生后王先生也及时进行报警处理,所以事故属于机动车损失保险责任范围。

审理中,经保险公司申请,法院委托有司法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就车辆维修费用进行评估,确定车辆维修费用为 16.7万元。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应支付王先生车辆维修费16.7万元、拖车费4000元。一审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案件现已生效。

上海虹口法院金融审判庭法官顾飞指出,本案判决结果并非意味着越野车投保后就可以任性越野,也并不代表出了事故保险公司就要通通买单,具体情形还需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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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宋霞

编辑/樊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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