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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月 6 日,天津证监局披露了一则民生证券员工炒股的行政处罚。
魏某于 2011 年 6 月 21 日至 2018 年 9 月 26 日在民生证券工作,先后担任民生证券天津福安大街营业部(现更名为民生证券天津多伦道营业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属于证券公司从业人员。2011 年 11 月 16 日至 2018 年 9 月 26 日,魏某控制、使用 " 刘某祥 " 民生证券账户违法买卖股票,合计交易金额 2.17 亿元,获利 22.13 万元(扣除税费后)。
因此,天津证监局决定没收魏某违法所得 22.13 万元,并处以 20 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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