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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武夷: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新闻来源:证券之星 更新时间:2023-06-04 17:10:44

证券代码:000797    证券简称: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2023-084


【资料图】

债券代码:149777    债券简称:22中武01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称“厦门中院”)因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

(以下简称“厦门建行”)诉厦门聚泰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厦门聚泰”)1999年2月借款1,600万元及

利息和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武夷”

或“公司”)担保案(以下简称“本案”),扣划中国武夷

存款4,857,756.03元,公司对此提出执行异议。上述债权已几

经转手给莆田市融信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信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6年7月16日、20日和2018年10

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关

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和《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6-081、082和2018-137)。

   二、有关本案的进展情况

   近日,融信公司、厦门聚泰、中国武夷签订《执行和解

协议》,以厦门中院所冻结扣划的中国武夷银行存款

务金额。厦门中院将款项划转至融信公司指定的执行收款账

户时,中国武夷在本案中的担保义务即履行完毕。融信公司

向中国武夷出具代偿证明,并承诺不再就本案提出其他权利

主张,亦未将本案债权予以转让及进行其他权利处分。厦门

聚泰应于厦门中院将中国武夷代偿款项划转至融信公司指

定的执行收款账户之日起30日内向中国武夷偿还代偿款项。

各方同意并确认本执行和解协议生效后,与本案相关的执行

程序、执行异议程序、执行监督程序均终结,由厦门中院对

本案作结案处理。融信公司同意以4,857,756.03元作为本案申

请强制执行的标的金额。

                           (2021)

                            [

闽02执监1号]:申请执行人融信公司与被执行人厦门聚泰、

中国武夷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以中国武夷被扣划的

事判决项下债务即全部清偿完毕。因《执行和解协议》生效

并已履行,执行案件涉案款项执行完毕,厦门中院已出具《证

明》[(2001)厦经执字第242号],中国武夷向厦门中院申请

撤回执行申诉和执行异议。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

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六条第一项之规定,

厦门中院裁定准许中国武夷撤回执行申诉申请和执行异议

申请。该执行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

累计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及仲裁共有34起,主要涉及建设工

程、商品房买卖及租赁纠纷、劳动争议等,涉案总金额为

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重大诉讼、

仲裁事项披露标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

未披露的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判决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根据以上事项,本次执行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

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议》;

号]。

  特此公告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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